短篇【國際帳戶不能質押?稅務居民搞錯就完了:外派族最該搞懂的美國投資邏輯】2025年7月23日 CLEC投資理財頻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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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集重點
本集回覆一位從臺灣外派到美國、已在當地工作快三年的讀者。他從 00451 開始接觸老師的影片後,把手上的閒錢投入 00662 及 QQQ,公司提供 Fidelity 401K Match,原本投入 Traditional 401K、標的是 S&P 500,看了影片後打算改設定為 Roth 401K。他目前用小券商 MooMoo,想改辦嘉信(Charles Schwab),因此請教三件事:要自己上網申請還是透過老師認識的專員辦理、該用臺灣護照辦國際版還是直接用 SSN 辦美國版、以及回臺灣後以非稅務居民身分持有這兩種帳戶在稅務上的差別。他的認知是不論稅務居民與否,美國都會預扣 30% 股利。
老師回覆的重點在「帳戶版本」與「稅務居民身分」兩件事。第一,已經在美國快三年、若有拿到 W2 form 就是美國稅務居民。第二,國際版帳戶股票賣出不用繳稅,但不可以質押,只有美國帳戶才能質押,股息會被扣三分之一——這是外派族選帳戶時最關鍵的差別。第三,Roth 401K 的資產要到 59 歲半才可以提領。第四,如果不是稅務居民,資產應盡量都放在臺灣、在臺灣投資就好,等成為稅務居民再開戶;真的要開戶,建議先跟 Lisa 聯絡再開始,並把問題一併詢問。老師也說明自己在美國的證券商是 Charles Schwab,相關檔案連結放在 YouTube 留言置頂文章的最後。
回覆中另附上美國稅務居民的完整判定規則:非美國公民、非永久居民且未持有綠卡者,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、需就全球收入報稅。一是綠卡測試,稅務年度內任何時間持有美國綠卡即自動視為當年度稅務居民;二是實質居留測試,當年度在美國居留至少 31 天,且過去三年居留天數加權總和達 183 天——當年度天數乘以 1、前一年乘以三分之一、前兩年乘以六分之一。以每年都待 120 天為例:120 加 40 加 20 等於 180 天,未達 183 天,該年度就不算美國稅務居民。另有豁免身分(exempt individual),包括特定年限內持 F、J、M、Q 簽證的學生、教師或實習生,持 A 或 G 簽證的外交人員,因醫療原因無法離境者,以及停留未滿 24 小時的過境旅客,這些人需提交 IRS 表格 Form 8843 宣告豁免。補充規則還包括:成為稅務居民通常從當年首次進入美國那天起算;同時符合兩項測試時,身分從較早的日期開始;未滿足測試但希望被視為稅務居民者,可依特定條件選擇第一年選擇(first year choice)並提交宣告。
※ 本週報由 AI 依影片逐字稿整理,僅供參考,實際內容以原影片為準。
00503A 短篇國際帳戶不能質押,稅務居民搞錯就完了,外派族最該搞懂的美國投資邏輯,2025 年 7 月 23 日,CLEC 投資理財頻道。 以下來信內容: Hi James 老師,我從 00451 看了您的影片之後就被電到了,馬上把手上的閒錢買 00662 及 QQQ,公司有提供 Fidelity 401K Match,本來是投入 Traditional 401K,標的是 S&P 500,看了老師的影片後應該會更改設定為 Roth 401K,目前正努力將影片從 00398 一直往最新的看,但迫不及待想知道以下的問題,所以寫 mail 請教老師。 是這樣的,我是臺灣外派到美國員工,已經在美國快三年了,應該至少會在美國再待短則兩年,長則十幾二十年,目前也是都領美金薪水,看了老師的影片已經有投入 QQQ,但是目前是使用小券商 Moo,我想改申辦嘉信,是透過網路上自己申請好,還是透過老師認識的專員去辦理? 若是專員的話,對於退休之後的質押操作會比較方便?還是說未來回臺灣比較好將資產從美國轉到臺灣?若要辦理嘉信,我是要透過臺灣護照辦理國際嘉信,還是直接用 SSN 去辦理就好?不知道兩者對於未來回到臺灣後,身為一個非稅務居民,對於使用國際版或者美國版在稅務的方面有什麼差別? 我的認知是美國都會預扣 30% 的股利收入,不論是稅務或非稅務居民,不知道是否正確?反正打死不賣的話也不需要繳 capital gain,國際版或者美國版應該對未來不會有影響,但還是想請教老師有沒有什麼建議。 以上來信內容。 以下老師回覆: 你已經在美國快三年,你如果有拿到 W2 form 就是美國稅務居民。另外美國規定在美國居住 183 天以上或以下,以下資訊供你參考。國際版本你的股票賣出不用繳稅,但不可以質押,美國帳戶才可以質押,股息要被扣三分之一。 你在 Roth 401K 的資產要到 59 歲半才可以提領。你如果不是稅務居民,你資產應該儘量都放在臺灣,應該在臺灣投資就好,等你成為稅務居民再開戶。你如果要開戶,我建議你先跟 Lisa 聯絡再開始開戶,再詢問你的問題。我在美國的證券商是 Charles Schwab。Docs,YouTube 留言置頂文章最後有檔案連結。 在美國非公民或非永久居民,及未持有綠卡者,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將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,需對全球收入報稅: 1. 綠卡測試:若您在稅務年度內的任何時間持有美國綠卡即成為合法永久居民,即自動被視為該年度的美國稅務居民。 2. 實質居留測試:若您未持有綠卡,仍可能因在美國的實際居留時間而被視為稅務居民,條件如下:當年度在美國居留至少 31 天,且過去三年內的居留天數總和達到 183 天。計算方式為:當年度在美國的所有天數乘以 1,前一年在美國的天數乘以三分之一,前兩年在美國的天數乘以六分之一。若上述加總達 183 天或以上,您即被視為該年度的美國稅務居民。 例外情況 exempt individual:某些人在美國的居留天數不計入實質居留測試,包括持有 F、J、M、Q 簽證的學生、教師或實習生在特定年限內,外交人員持 A 或 G 簽證,因醫療原因無法離境者,短期過境旅客在美國停留未滿 24 小時。這些人需提交 IRS 表格 Form 8843 以宣告其豁免身份。 實例說明: 假設您在以下三年內在美國的居留天數為:2025 年 120 天,2024 年 120 天,2023 年 120 天。 計算如下: 2025 年 120 天乘以 1 等於 120 天。 2024 年 120 天乘以三分之一等於 40 天。 2023 年 120 天乘以六分之一等於 20 天。 總計 120 加 40 加 20 等於 180 天。 由於未達 183 天,您在 2025 年不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。 補充說明: 若您在某年成為稅務居民,通常從您當年首次進入美國的那天起算。若您同時符合綠卡測試和實質居留測試,稅務居民身份從兩者中較早的日期開始。若您在某年未滿足上述測試,但希望被視為該年度的稅務居民,可選擇第一年選擇 first year choice,需符合特定條件並提交相應宣告。 以上老師回覆。 記得訂閱、按讚、打開小鈴鐺,我們下次影片見。歡迎在留言區分享你的想法與經驗,謝謝你的支持與觀看,希望這些分享能幫助大家在投資時不只關注報酬率,更要懂得避開制度性風險,保持清晰的投資邏輯與良好的心態,不斷學習與成長是我們一起努力的方向。 免責宣告:本篇內容、影片與回覆均為經驗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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